企业概况
企业大事
总经理致辞
企业荣誉
行政机构
公司品牌
公司文化

   
经销商:  
密 码:  
   
  管理员登陆  

郝警官热线
双鹿电池 WWW.SONLUK.COM.CN 2008-06-16 10:27:01
 
     问:郝警官,我的一个亲戚驾车尾随一辆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不料道路右侧的山体突然滑下一块大石,将前面的摩托车驾驶人砸倒在地。我亲戚因躲避不及,对他造成再次伤害,致其死亡。请问事故由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我亲戚是否要担责,将其轧死是否属于犯罪?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倒地使你对他造成再次伤害的是山体上滑落的石块,是不可预见的因素。也就是说,你和对方都没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六条指出,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因此,你的行为不是犯罪,但你要和对方分担事故责任。
     问:郝警官,听说最近汽车盗窃案有多发势头,想问一下我们作为车主要注意些什么?
     答:今年1、2月份全省共发生盗抢汽车案528起。面对此类案件高发的态势,我在这儿还是要提醒各位车主,要加强对自己爱车的保护,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
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在这500余起案件中,针对低档汽车和微型汽车的比例超过一半以上,中高档轿车和货车案件各占两成左右。在这些案件中针对低档汽车犯罪作案的,多为临时起意,作案专业程度较低,选择目标一般为室外没上锁容易得逞的汽车,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傍晚5时至晚上12时,趁人们忙于吃饭、休闲、娱乐时利用周围嘈杂的环境来掩饰盗窃时发出的声响。而盗车的目的大多是为了以此作为作案工具,进一步实施飞车抢夺、偷盗工业原材料以及敲诈勒索等犯罪。被盗车辆主要为上汽五菱、哈飞赛马、哈飞中意、东风小康、长安之星、昌河面包等。 而针对中高档汽车作案的案件则显得专业性较强,往往是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从踩点、作案、逃逸、改装实行“一条龙”。此类犯罪团伙大多具有流窜性、大范围跨区域作案的特点,选择目标针对性强,一般选择本田、别克、马自达等中高档轿车下手。作案时间主要在凌晨时段。犯罪分子作案时均携带老虎钳、锰钢钥匙和防盗解码器等作案工具,作案手段老练,动作迅速,一般能在三分钟内完成盗窃开走轿车。
     我们警方将进一步加强巡防手段来有效遏制这类案件的发生,同时,也特别提醒以上所提车系的车主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尽量停车入库,杜绝乱停乱放,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这里有一些建议,可针对不同的车辆和不同的停放情况采取相应的防盗措施:
     1. 没有固定停车位,经常停放在无人值守区域,车辆可采用便捷的方向盘锁或汽车轮胎锁。
     2. 对于不易封闭、出入口较多的小区,在开放式的楼房之间,可采用钉铁桩、砌石墩、拉铁链的方法,通过在部分道口限制汽车出入,使不熟悉环境的人一时无法找到出入口,增加盗车的难度,减少盗车案件的发生。
     3. 在楼房或围墙一侧停放的车辆,可在车头或车尾处安装车位锁,每次停车后将其拉起,起到防盗作用。
     4. 对于低档车型,可安装实惠有效的机动车油、电路系统关闭装置。
     5. 对于中低档车型,还可以采取一种俗称“拔大线”的方法。在停放车辆后,将高压线圈与分电器连接线拔下带走,防止汽车被盗。此方法在没有防盗设施和看护人员的情况下,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作为辅助手段,方法简便易行,防盗效果明显。
 

[字体: ]   [关闭窗口

 

首页 | 关于双鹿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 意见反馈
浙ICP备05008894号